为促进医药卫生科研人员合理选择、规范使用实验动物,控制动物实验过程中的干扰因素,应用合适的动物疾病模型,开展科学、规范、符合国际通用要求的科学研究工作,全面提高医学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整体水平,推动医药卫生科技进步,根据《关于开展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培训工作的通知》(浙卫办科教发〔2009〕3号)要求,自2010年起申报涉及医学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课题,课题组成员需取得相关培训合格证书。
本中心为浙江省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培训基地,每年开设1-2期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培训班。